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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三鑫固废处理有限公司“5.23”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2024-04-22 10:06

2021年5月23日上午9时35分左右,佛山市禅城区三鑫固废处理有限公司维修员工正在对卸货平台2号泊位滑槽进行维修。 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死。 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禅城区应急管理局受区政府授权,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组展开调查。 通过现场检查、约谈相关人员、查阅相关档案等方式佛山婚外情调查公司 ,查明事故历史、原因、性质,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提出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佛山市禅城区三鑫固废处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639X5佛山市禅城区三鑫固废处理有限公司“5.23”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地址:禅城区南庄西和丰村,法定代表人:范俊辉,经营范围:垃圾处理项目投资、垃圾收集、分拣、压缩、转移、处置等。

2. 事件发生、应急响应及评估

(一)事故是如何发生的

2021年5月23日上午,佛山市禅城区三鑫固废处理有限公司生产副经理安排公司机修工李世联、刘乃江(死者)对2号泊位溜槽挡板进行修复的卸货平台。 在维修过程中,由于挡泥板变形,刘乃江在没有系安全带的情况下跳到挡泥板外侧,用脚踢挡泥板,使挡泥板恢复原状。 由于挡泥板的反作用力,刘乃江被踢了回来,摔在了空中。 在约7.5米高的空罐底部,李世莲立即拨打了消防救援电话。 消防人员赶到后,将刘乃江从罐底救出,后被120救护车送往南庄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二)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区分局、南庄镇政府、禅城区应急管理局、禅城区城管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处理并开展调查取证

(三)应急响应形势评估

事故发生后,佛山市禅城区三鑫固废处理有限公司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安抚死者家属并对死者进行赔偿,并于2021年5月28日达成赔偿协议。部门能够按照自己的职责迅速开展各项工作,没有引发其他社会矛盾。 应急响应被评估为及时有效。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一)人员伤亡

这起事故导致一人死亡。 死者为:刘乃江,男,1982年8月10日出生。

(二)经济损失

此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180万元。

四、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刘乃江安全意识淡薄。 高处作业时,未按要求佩戴安全绳等安全防护用品。 他违反操作规程,在垃圾收集池已满的情况下未进行维护操作。 他违反规定,踢倒滑槽挡板,失足,导致坦克坠落。 归根结底,这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佛山市禅城区三鑫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缺乏现场安全监管,未能有效监督员工严格执行单位安全生产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 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施工人员的违法作业,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性质的认定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一致认定该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事故责任认定

1、刘乃江安全意识淡薄,违反操作规程,集装箱装满垃圾时未进行维护工作,违规作业时踢倒溜槽挡板; 高处作业时未按要求佩戴安全绳等安全防护用品,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负有责任。

2、佛山市禅城区三鑫固废处理有限公司缺乏现场安全监管佛山调查取证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并如实告知员工工作场所、工作场所的危险因素、预防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 《办法》和第四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发生事故。

3、佛山市禅城区三鑫固废处理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周学军未履行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职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五)项第一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下列责任:(五)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负责。

(二)处理建议

1、刘乃江在此次事故中死亡。 建议不要追究他的责任。

2、建议禅城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对事故责任方佛山市禅城区三鑫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

3、建议禅城区应急管理局按照规定对事故责任人佛山市禅城区三鑫固废处理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周学军给予行政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的处罚。

六、事故预防及纠正措施

1、责成佛山市禅城区三鑫固废处理有限公司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全体员工进行再教育、讲解,加强高空作业安全检查和监督,切实消除和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采取措施保证工人按规定操作,杜绝违规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2、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提高企业安全意识,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为员工提供劳动保护,有效预防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