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本地调查公司:广东佛山一民营企业家起诉公安局后,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2个月。行政拘留期间,他不服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过一、二审,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佛山市中院)于2019年3月二审宣判,确认南海区公安局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是“非法的”。杨刚胜诉。然而两个月后,也就是2019年5月,南海区公安局基于2016年12月发生的同一事实,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杨刚刑事拘留,后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此案随后被拖延了两年多。
2021年8月19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杨刚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2个月。
杨刚不服,向佛山市中院提起上诉。
杨刚的辩护律师也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公开开庭二审。
不过,杨刚的妻子胡兰芬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佛山中院法官于2021年11月30日给他们口头答复,二审法院不会公开审理此案。
同时,2021年12月1日,辩护律师表示,在接受佛山市中院法官采访时,再次请求对案件二审进行公开审理,但尚未得到明确答复来自法庭。
为何如此看似简单的案件却花了五年时间才侦破,而其发展过程又如此曲折?
(2016年12月3日,广东天一超硬材料有限公司门口发生一起轻微交通事故引发的斗殴事件佛山调查取证公司,引发一系列行政处罚、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至今尚未结束。图片:受访客提供)
两车在公司门口轻微相撞,引发冲突。
杨刚,1975年7月出生于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
妻子胡兰芬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佛山正规私家侦探,2001年左右,杨刚来到佛山打工。 2006年,与胡兰芬在佛山南海注册成立佛山市新思维机电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思维机电公司); 2012年,他们在南海注册成立广东天一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一公司)。
胡兰芬表示,这两家公司主要研发生产超硬材料、金刚石制品等产品。 其中,天一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产品95%左右出口。 2016年之前,两家公司发展相当不错,年营收合计约5000万元。
然而,2016年12月3日发生的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改变了杨刚的命运。
当天上午11点左右,当地村民梁汝昌驾驶一辆小型货车经过天一公司门口。 此时,天一公司负责人之一、工厂厂长李刚兵正驾驶着叉车在该区域装货。 两车轻微相撞。 当时没有人受伤,但小型货车受到轻微损坏。
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争议。
司法材料显示:
这时,梁汝昌给同村的梁国斌打了电话,梁国斌又给梁兆康等人打了电话。 此外,蒋海兵、王洪海等人也来到了现场。
事后,被南海市公安局三部门列为“受害者”之一的梁兆康承认,“在理论过程中,我们双方(梁汝昌、梁兆康等人和天一公司等人)用手推拉。”
李刚兵称,梁汝昌、梁国斌等人要求他赔偿5万元,但他当场回应称,梁汝昌的小型货车不值5万元。
李刚兵在电话中向新思维机电公司老板杨刚讲述了这些情况。 杨刚立即将情况报告给南海区公安局民警王少伟。
王少伟后来作证说,当时杨刚或者杨刚的妻子确实给他打电话报警。 电话中,杨刚或其妻子表示,面包车一方要支付5万元,他们认为这纯粹是敲诈勒索。
佛山本地调查公司在梁兆康的证言中,他否认向天一公司索赔5万元。
梁汝昌的证言称,派出所民警和交警赶来后,确认叉车司机负全部责任佛山本地调查公司 广东佛山一民营企业家起诉公安局后,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2个月。,经查价后需赔偿他700多元。 最终,李刚兵赔偿了梁汝昌900元。 梁汝昌还表示,“事后我并没有就此事向工厂(即天一公司)要求赔偿。”
民警赶到天一公司之前,杨刚和他的几名手下周振勇、乐春明、陈爱军已经从新思维机电公司开车到了天一公司门口。
他们的到来进一步加剧了冲突。
南海区公安局在随后的起诉意见中提到:
”(2016年12月3日)杨刚下车询问李刚兵了解情况。周振勇、乐春明、陈爱军在车上看到梁兆康等人与杨刚纠缠,三人下了车并用铁棍、木板追赶梁兆康及围观的蒋海兵、王洪海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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