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侦探取证调查:量身定制检察官权力清单广东佛山报5月10日电(记者张宁丹 通讯员魏蕾 简慧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马晶晶在审查一起盗窃案时发现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盗窃数额和行为不符合起诉标准,拟不起诉处理。 为此,马晶晶向公诉科科长提交了案件审查报告。 科长审查后,将报告提交副检察长。 副检察长同意后,马晶晶决定不起诉此案。
本轮司法问责改革的一大重点,就是将司法权真正下放给法官和检察官。 作为广东首批改革试点之一的南海区检察院为何仍实行审批制?
记者今日从南海区检察院获悉,这是法院针对我国检察权的复杂性、多样性,结合检察规则和业务特点推出的检察官差异化授权制度。 成为南海区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的一大内容。 强调。
四项改革落地,办案效率大幅提升
马晶晶每天上班,首先查看案件进展情况。 如果接到新案件通知,她会指派一名职员到案件管理中心收集案件。 办案人员接到案件后,首先统一登记、准备通知文件,然后将所有卷宗交给马晶晶。 马晶晶审阅卷宗后,将其交给了助理检察官,并明确了工作任务。
接下来的几天广东佛山南海:量身定制检察官权力清单,马晶晶带领助手审问嫌疑人。 助理审查案件材料后,将在马晶晶的指导下起草审查报告、撤回提纲、起诉书等涉及实质性内容的法律文件。 审核无误后,马晶晶会安排办事员准备抵押贷款置换证明、申请简化程序的建议书等程序性法律文件。 书记员将案件移送案件管理中心,案件管理中心再将案件移送法院。
南海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邓英华表示佛山证据调查公司,这种办案方式,既充分发挥了检察官的骨干和带头作用,又充分发挥了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的辅助作用,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办案效率。
统计显示,2016年,南海区检察院共受理逮捕案件3722件、5672人,批准逮捕3387件、5097人; 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189件,7231人,结案5118件,6980人。 人均办案数是广东全省人口案件匹配指数的两倍。
邓英华表示,南海区检察院已基本完成司法问责制、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试点。 经过三轮检察官选拔考试,该院现有检察官72人。 今年3月,南海区检察院制定了2017年检察官助理、书记员选拔任用方案,进一步推进检察官分类管理,构建“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的办案组织架构。
差异化授权确保侦查权力标准化
2015年5月,南海区检察院根据检察规则和业务特点,制定颁布检察官职权划分暂行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检察官给予不同程度的授权。
南海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郭晓燕告诉记者,审查逮捕、起诉具有较强的司法性质,授权基本遵循“以授权为原则、批准为例外”的原则,将拥有提起公诉、提出量刑建议等38项决定权。 检察官仅有权做出九项决定,包括变更强制措施和不起诉,需要报医院领导批准。
职务犯罪的侦查兼具行政和司法特点,相对复杂。 南海区检察院将赋予检察官制定初步侦查工作方案、取证材料、传唤讯问犯罪嫌疑人等19项职权; 决定对举报线索、披露初查情况或者联系初查对象、立案与不立案、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终止侦查等23项权限等重大敏感事项,决定仍需提交首席检察官批准。
侦查监督、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检察和信访检察等一般性监督工作,如要求侦查机关(部门)说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启动非法证据调查程序、决定取证一般性监督工作权力赋予检察官,但检察院提出纠正违法行为意见、终止审查、不支持监督申请、提出(提出)抗诉的,仍需由检察长决定(检察长负责)或者检察委员会。
郭晓燕表示,根据检察规则和业务特点,对检察官给予不同程度的授权,突出个人经验和判断等司法属性,既提高了检察官办案自主权,又保证了检察官办案的严格规范运作。调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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